SDGs專區
永續發展藍圖
苗栗縣位於臺灣的中北部,北邊和東北邊與新竹縣為鄰,南邊和東南邊隔著大安溪、雪山山脈與臺中市接壤,西濱臺灣海峽。縣境內山地和丘陵占全縣面積的80%以上,因縣境內山多平原少,故獲有「山城」之雅號。縣境內物產豐饒,擁有多元化的自然生態資源及藝術人文之在地特色,如何將其獨特的在地魅力,善用好山好水、環境資源優勢,從環境、經濟、社會等面向,在清楚的目標主軸下,打造永續發展的苗栗縣,是首要面對的優先項目。
因此,本縣依循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與臺灣永續發展目標(Taiwa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TSDGs)精神與概念,並經苗栗縣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討論共識後,透過觀光、投資、農業、建設、教育及宜居六大施政策略,描繪出苗栗永續發展藍圖,期盼在永續目標的架構下,持續地檢視進展和調整策略做法,讓縣民生活在一個越來越具安全性、生態性、繁榮性、友善性、文化性、健康性、活力性、便捷性及永續性的幸福城市。
檢視方法及過程
為落實與精進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之推動工作,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,透過制定「地方政府推動臺灣永續發展目標執行方案」、「地方政府自願檢視報告撰寫指引」,建立地方政府推動永續工作常態化及出版自願檢視報告,整合地方政府推動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之相關政策與成果,讓公眾檢視政府機關落實永續發展之努力成果。
本縣參照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所發布,地方政府自願檢視報告撰寫指引,編撰「苗栗縣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」,期盼藉由苗栗縣自願檢視報告產出之歷程,梳理施政策略現階段可能觸及之17個SDGs永續發展目標,與2030年永續議程各項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之間的落差,提出對應政策,並透過每年召開苗栗縣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小組會議檢視、監督推動各項SDGs的達成度,適時加強政策力道,以精進相關策略及作為,促進本縣永續發展之認知與共識。
永續發展涵蓋多個面向、政策,因此本縣永續發展推動方案從施政策略出發,同步考量地方特色、發展重點等要項,盤點出優先回應之永續發展目標,並將永續發展目標推動規劃分為近程(2019-2020年)、中程(2021-2025年)及長程(2026-2030年)3個期程。根據規劃的願景,分別訂定各階段期程及目標,期望於2030年之際,能達成加強保護環境生態、強化社會正義、促進經濟發展,在永續發展架構下,提升縣民生活品質,創造優質環境,實踐人與自然環境之融合共生的宜居城市。
優先推動目標及成果
2020年,本縣盤點施政成果及推動業務,選定六項優先推動目標,並針對其目標項目進行成果彙整,於2021年苗栗縣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中呈現。苗栗縣優先推動目標執行成果內容如下:
未來展望
2021年,苗栗出版了第一本自願檢視報告,從施政策略出發,同步考量地方特色、發展重點等要項,初步盤點出優先回應之6項永續發展目標,分別是「SDG2消除飢餓」、「SDG3良好健康與福祉」、「SDG4優質教育」、「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」、SDG9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、「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」。
永續發展應是長期且持續精進、檢討之進程,本縣根據所規劃的願景,訂定各階段期程及目標,透過每年召開苗栗縣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會議檢視、監督推動各項SDGs的達成度,適時加強政策力道,以精進相關策略及作為,促進本縣永續發展之認知與共識。期望於2030年之際環扣17項永續發展目標,能達成加強保護環境生態、強化社會正義、促進經濟發展,在永續發展架構下,提升縣民生活品質,創造優質環境,實踐人與自然環境之融合共生的宜居城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