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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第四場環境講習 12/16記得上課!

發文日期:2025年11月21日,作者:環教小編

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訂114年12月16日(星期二)上午9時30分,於苗栗縣政府身心障礙發展中心2樓207中型會議室辦理本年度第四場環境講習,受處分人在接獲環境講習通知單後應準時報到,若有特殊原因需辦理異地講習或請假者,須依規定向環保局提出申請,無故缺席者將依「環境教育法」規定,裁罰5千元以上、1萬5千元以下罰鍰,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,可按次處罰至參加課程為止。

環境講習自環境教育法發布後施行,凡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經處新臺幣5,000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,須接受1至8小時環境講習,本次課程針對違反環保相關法令之民眾及事業單位,開辦1小時至2小時環境講習課程,並透過法規解說與實際案例解析,使與會者瞭解污染行為對環境造成的實質危害,引導違規者反思自身行為,進而降低再犯情形,達到教育取代懲罰的目的。

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,環境講習課程除說明環境倫理與法規要點外,也透過污染防制及實務案例分享,使學員意識到違規行為對個人、社會及環境的影響,進一步建立正確的環保觀念。期盼透過教育宣導取代單一罰鍰,讓民眾共同維護苗栗良好環境品質,攜手守護青山綠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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